建设用地,先考古后出让 沈阳探索考古勘探前置制度

“这是沈阳前置考古工作开展以来的一个重要发现,历史文化内涵很丰富。”负责辽宁省沈阳市中心里遗址的考古队领队李树义说。作为《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实施的土地储备前置考古项目之一,中心里遗址已出土了1600余件各类生活用器。

“2020年,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累计完成10项基本建设考古发掘工作,创下了建所近20年来的纪录。基建考古发掘工作量骤增,是源于基本建设考古制度改革和工作模式的创新。”沈阳市文物局局长宋振虹说。

长期以来,文物部门的考古勘探在土地出让之后、相关建设项目即将动工之前,一旦发现文物就得停工勘探发掘。“如果发现遗址和文物后不采取保护措施,不仅违背文物保护法,更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果实施保护,则会影响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沈阳建筑大学教授朴玉顺说。

2019年11月,沈阳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考古勘探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拟收储地块、拟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地块、工业项目地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及其他类型地块中符合考古勘探范围的地块均提前进行考古勘探工作。沈阳市文物局又编制了《考古勘探前置工作流程》,指导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修改完善《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勘探及发掘服务管理办法》。

“我们对符合考古勘探条件的前置项目,向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下达考古勘探工作委托,由市考古所实施考古勘探。对不符合条件的前置项目,向区县(市)政府提出工作意见,由区县(市)对地块进行整理,符合条件后再行申请考古勘探。考古勘探结束后,由市考古所出具报告,市文物局根据报告给各区县(市)出具收储意见。”宋振虹说。

考古勘探前置工作的开展,避免了考古勘探工作与工程建设的时间冲突,缩短了审批时限。2020年以来,在考古勘探前置制度的保障下,沈阳市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面积已经达到793.8万平方米,基本满足了土地收储地块的考古勘探需求。通过考古勘探前置确定了20处考古新发现,在国家文物局批复发掘执照后,市考古所已开展了15项配合性考古发掘,获得了许多重要发现。